拿《外送專法》當漲價擋箭牌?工會怒揭Uber Eats「3面收割」內幕

by 江 星翰

搶在《外送專法》上路前,外送老二Uber Eats開第一槍,宣布7月21日起調漲外送訂單服務費,遭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砲轟,Uber Eats甩鍋專法、混淆視聽。

Uber Eats近日向合作商家發出通知,宣布自7月21日起,外送訂單服務費(抽成)將調漲2.5%,並將調整主因歸因於即將實施的《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強調新法將帶來「重大成本變化」。這項措施,引發餐飲和外送市場熱議。

外送專法上路後 外送員時薪沒增加

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炮轟:「Uber Eats根本胡說八道。」他認為,Uber Eats將既有的營運策略包裝為法規壓力,藉機合理化調漲抽成,「本質上是將成本轉嫁給合作店家。」

「Uber Eats將漲價歸咎於《外送專法》,根本站不住腳。」李建明直言,Uber Eats長期對外宣稱外送員平均時薪落在270至290元,甚至透過廣告強調尖峰時段可達每小時400元;然而《外送專法》所設定的最低保障僅為每小時245元。

他強調,若Uber Eats過去所揭露的薪資數據屬實,新法上路不僅不會大幅推升成本,甚至可能僅是制度化既有水平。如今,卻以此作為調漲抽成的依據,邏輯顯然不符,也容易誤導市場認知。

外送平台長期價格測試 三方讓利、平台業者吃飽

除了質疑Uber Eats漲價理由不合理,工會也揭露Uber Eats更深層的營運模式,「外送平台長期透過『價格測試』策略,逐步提高對店家的抽成與對消費者的費用,試探市場承受度並最大化收益。」工會發言人蘇柏豪說。

同時,在營收持續擴張時,Uber Eats又持續壓低外送員的每單報酬,使整體分潤結構朝平台集中,不過蘇柏豪坦言,即使沒有《外送專法》,基於利潤導向,平台仍極可能採取相同的價格調整行為。

一名外送人員搖頭說,當前的爭議並非單一「漲價」,是平台透過制度設計形成的「3面收割」結構,一方面向店家提高抽成,另一方面向消費者收取更高費用,同時壓縮外送員的實際收入,讓利潤集中於平台本身。

工會憂Uber Eats挑起店家、消費者與外送員對立

在此情況下,工會憂心Uber Eats將《外送專法》作為「擋箭牌」,可能進一步挑動店家、消費者與外送員之間的對立關係,轉移社會對平台責任的關注。

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強調,《外送專法》的立法初衷,在於補強長期缺乏監管的市場環境,保障基層外送人員的基本權益,不是淪為Uber Eats調整價格的工具。

最後,工會建議,全台合作商家與消費者應審慎解讀Uber Eats訊息,避免被片面說法帶動情緒;並呼籲主管機關,密切關注Uber Eats是否利用市場優勢地位,以法規為名進行不合理調價,甚至涉及壟斷或不當競爭行為,以維護產業秩序與各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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