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內線風暴2》張國華1.2億交保 柯麗卿無保請回受關注

by 李 孟璇

長榮海運內線交易案搜索後,張國華以1.2億元交保,柯麗卿則無保請回,讓市場議論不斷。這起案件牽涉百億元交易、重大消息認定與巴拿馬長榮國際(EIS)賣股決策,相較過往內線交易案例,檢調對張國華等人的交保處分尺度,也成為市場討論焦點。

1.2億交保 市場討論處分尺度

台北地檢署偵辦長榮海運內線交易案,上週一(7月6日)兵分多路搜索長榮集團相關處所,並約談張國華、張國政、柯麗卿等人到案,經漏夜複訊後,檢方諭令張國華以1.2億元交保,張國政以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柯麗卿等人則無保請回。

從金額來看,1.2億元交保在財經案件中並不低,但這起案子的交易規模更大。律師林文鵬2024年代表長榮海運小股東提告時即主張,長榮海運2023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相關重大消息遲至8月14日才公告,但張國華等人卻在6月30日大量交易長榮海運股票,犯罪所得估算近21億元。

也因為交易數字龐大,1.2億元交保處分引發市場討論。有人認為,檢方祭出高額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與科技監控,已是相當程度的偵查保全;但也有人質疑,若以過往內線交易案的羈押與交保尺度來看,本案交易規模動輒百億元,張國華等人最後未被聲押,交保處分是否偏輕,仍有討論空間。

過往案例曾羈押 長榮案更受比較

市場之所以對這次交保處分有感,原因之一是過往內線交易、非常規交易案件中,不少案子金額低於長榮案,仍曾出現羈押。

根據相關案例整理,2007年綠點公司柯文昌內線交易案,因涉及不法獲利約4.7億元,曾羈押2個月,後以1.5億元交保;2019年朱國榮內線交易案,涉及不法獲利金額約1.8億元,曾羈押4個月,後以5億元交保;2023年長華公司黃嘉能內線交易案,不法獲利金額約200餘萬元,曾遭羈押,後以500萬元交保。

另外,2024年台通光電李嘉豪內線交易案,不法獲利約1,361萬元、擬制性獲利約954萬元,也曾羈押4個月,後以1,000萬元交保;2024年沈慶京非常規交易案,涉案金額約29億餘元,羈押306天,最後以1億元現金、2億元人保方式交保。

一名法界人士指出,相較之下,長榮案被指交易金額近160億元,擬制犯罪所得近21億元,遠高於多數內線交易案例,張國華卻未經聲押,而是由檢方諭令高額交保,自然被市場拿來比較;不過該名人士也提醒,羈押與否不能只用金額大小判斷,每個案子的證據掌握程度、共犯結構、被告到案情形、逃亡風險與串證可能性都不同,過往案例只能作為尺度參考,不能直接推論本案必然應採取相同處分。

因內線交易、非常規交易遭羈押案例。(圖/AI生成)

柯麗卿無保請回 大掌櫃角色受關注

比起張國華1.2億元交保,柯麗卿無保請回也受到市場關注。柯麗卿長年被視為長榮集團「大掌櫃」,不僅熟悉集團財務與控股架構,2023年5月30日也與張國華一同就任長榮海運董事;此外,柯麗卿也是巴拿馬長榮國際總經理。

這正是外界不解之處。長榮海運董事會在2023年6月19日通過處分長榮航空股票案,後續又在6月30日出現張國華買股、EIS賣股的百億元交易;柯麗卿若同時具備長榮海運董事與EIS管理職務,是否知悉相關決策與交易安排,理應是檢調釐清重點。

「她不是一般小主管,而是長榮集團長期處理財務與股權安排的核心人物。」一名熟悉長榮家族爭議人士說,若巴拿馬長榮國際在同一天賣出約15萬張長榮海運股票,內部由誰決策、誰執行、誰知道交易對象與時點,都是本案不能迴避的問題。

不過,柯麗卿無保請回並不代表她已排除法律責任,也不代表相關指控成立。一名律師指出,偵查中檢方如何認定各人角色,仍須回到具體證據,包括董事會資料、內部簽核、交易指示、帳戶金流與通訊紀錄,不能僅以職稱或外界印象直接推定犯罪。

交保不是結案 關鍵仍在證據鏈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發討論,不只是因為交保金額,而是它同時牽涉三件事。第一是長榮海運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的重大消息何時明確成立;第二是張國華、柯麗卿等內部人是否實際知悉;第三則是6月30日張國華買股與巴拿馬長榮國際賣股之間,是否存在交易安排上的關聯。

林文鵬在2024年提告時即主張,張國華、柯麗卿所涉內線交易,涉及股票交易股數及金額非常龐大,絕非二人所能單獨完成,勢必尚有其他共犯或交易帳戶,因此請求檢調搜索、扣押、保全證據。

如今檢調已啟動搜索約談,交保處分尺度卻成為市場新一波討論焦點。對檢方而言,張國華1.2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與科技監控,或許是目前階段的偵查保全選擇;但長榮案真正難解之處,仍在於重大消息何時明確成立、誰實際知悉、帳戶如何安排,以及巴拿馬長榮國際賣股流程是否被特定一方主導。更棘手的是,當柯麗卿、戴錦銓等遺囑執行人也被捲入偵查,這起案件已從單一內線交易疑雲,延伸成張榮發遺產管理是否失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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