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高層女兒交提款卡涉洗錢判5月 局長吳敬田嘆慚愧:她不是詐團

by 林 威丞

「警界神仙眷侶」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與台北市信義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因借貸提供提款卡給詐騙集團成為人頭帳戶,被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吳敬田今(5)日出面表示,女兒非詐騙集團成員,而是誤信詐騙話術受害,但強調「她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誤信網路貸款廣告 提供提款卡遭詐團利用

吳敬田與曾惠珠同為警界高階主管,夫妻兩人被視為警界「神鵰俠侶」,育有一子一女,未料小女兒卻捲入詐騙案件。

判決指出,現年31歲的吳女於2024年11月因急需15萬元資金周轉,後來透過網路接觸自稱可協助辦理貸款、暱稱「錢可欣」的人士,雙方透過LINE聯繫。

吳女隨後依指示,以超商「交貨便」寄出自己申辦的台北富邦銀行帳戶提款卡,並透過LINE提供提款卡密碼。

詐騙集團取得帳戶後,隨即作為人頭帳戶使用,以假投資手法誘騙3名被害人匯款,再迅速提領款項製造金流斷點,致使3名被害人分別損失3萬元、4萬2000元及11萬元,合計遭詐17萬2000元。對此,檢警依幫助詐欺及《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

法院認定有「不確定故意」 判5月得易科罰金

庭訊時,辯護人則為吳女辯護指出,被告沒有幫助詐欺之故意,甚至被告也被騙了10萬元,本案詐騙集團的騙術真的很高明,每個環節、過程都有一套應對的話術。

不過,法官認為,她並非毫無社會經驗,對方要求提供提款卡及密碼辦理貸款,流程明顯有異,仍依指示交付帳戶資料,對帳戶遭不法利用具有「不確定故意」,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雲林地院一審依幫助一般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吳敬田發聲:女兒誤信貸款話術,不是詐團成員

對此,吳女父親吳敬田今日公開說明,女兒目前31歲,案發時29歲,早已成年,且長期在外獨立生活,「她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

他表示,女兒當時因朋友急需用錢,在社群網站看到貸款廣告,誤信話術加入貸款流程,並寄出提款卡,因此遭詐騙集團盜用。

吳敬田強調,法院也已查明,女兒是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刑,「並不是詐騙集團的成員」,但仍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警方通知後才知情 吳敬田坦言非常慚愧

對於家人何時得知此事,吳敬田表示,是警方通知女兒帳戶有可疑款項匯入,要求到案說明後,女兒才向家人求助。

他坦言,警方平時不斷宣導這類詐騙案件,自己卻沒有及時注意家庭狀況,「個人非常慚愧,也願意接受大家的批評指教」。而經過這個案例,自己擔任警察局長後,更加能夠苦民所苦,會全力用心打詐。

女兒非常自責 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

談及女兒目前狀況,吳敬田表示,女兒因父母都是警察,卻仍遭詐騙,因此相當自責,也因此承受不小的心理壓力。

他指出,女兒始終強調自己不是詐騙集團成員,而是被害人,家人也持續協助她調適身心。

至於媒體詢問,是否因女兒認為自己不是共犯,因此未與被害人和解,吳敬田僅再次強調,女兒確實遭詐騙,警方通知到案後,她也坦然接受詢問、起訴及法院判決,她對此事真的非常自責。

警方也藉此案提醒民眾,切勿輕信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上的貸款廣告,更不要將帳戶、提款卡或密碼交給他人使用,如遇可疑情況,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降低受騙風險。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