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彈劾案》立院76席高牆難跨? 明年519決戰、通過門檻與下台機率一次看

by 蕭 雅雯

國民黨、民眾黨立院黨團聯手對總統賴清德,啟動彈劾程序的重大憲政事件。立法院今(26)日通過提案,以60票對51票通過啟動彈劾提案,預計2026年5月19日舉行記名投票,決定是否將全案移送憲法法庭。期間內將召開,多場公聽會並兩度邀請總統列席說明。

外界也關注,總統彈劾案的審理時程、通過門檻及後續政治效應,《民報》為您一次整理。

Q1:總統賴清德彈劾案時程為何?

根據立法院院會通過的規劃,將進入長達數月的審查期,關鍵時間點如下:

2026年1月14日-15日(公聽會):舉行兩場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發表意見。
2026年1月21日-22日(第一次審查):召開全院委員會,首度邀請總統賴清德列席說明(若總統未出席,議程照常進行)。
2026年4月27日(聽證會): 舉行聽證會,邀請相關人員作證釐清事實。
2026年5月13日-14日(第二次審查):二度邀請總統列席,由各黨團代表進行詢問。
2026年5月19日:立法院院會進行記名投票,決定是否將彈劾案移送憲法法庭。

Q2:通過彈劾案要多少票?

立法院的表決是第一道高門檻。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即76席)決議方能通過。

目前全體立委共計113席,而在野陣營(國民黨、民眾黨及無黨籍)約掌握62席,距離76席門檻仍差14席以上。這意味著,若無執政黨立委倒戈支持,該案極高機率在5月19日因票數不足而遭否決,總統職務將不受影響。

Q3:如果立法院通過,憲法法庭一定會判總統下台嗎?

不一定。即使立法院通過了總統彈劾案,這僅代表完成了提議與訴追的程序,總統並不會因此直接下台。最終是否解職,必須由憲法法庭進行審理並做出判決。

即使案件進入憲法法庭,要判決總統下台還必須通過高門檻的表決。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宣告彈劾成立需要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Q4:萬一彈劾真的成立,會重新選舉總統嗎?

不會重選。

•若彈劾成立:憲法法庭宣判後,總統須立即解職,由副總統(蕭美琴)繼任,並執行職務直到原任期屆滿為止。

•若彈劾不成立:總統繼續在任,相關政治攻防告一段落。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