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宣布不副署 65歲長者健保補助中央喊卡

by 鄒 尚謙

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補助修法出現重大轉折。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6)日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副署《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理由包括修法刪除部分醫療補助法源,恐讓6.6萬名經濟弱勢長者保障出現缺口;每年新增約400億元支出,也涉及代際正義及行政院預算權。行政院強調,照顧長者是既定政策,但福利措施必須符合「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施政、合法合憲」3項原則。

卓榮泰決定不副署 行政院列3大理由

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法,李慧芝表示,行政院認為修法存在3項主要問題,包括刪除部分醫療補助法源,造成經濟弱勢老人保障缺口;增加鉅額財政負擔,有違代際正義;以及侵害行政院形成施政計畫及提出預算的權限。

行政院因此主張,為維護憲政秩序及行政院憲法職權,卓榮泰決定依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對本次修法不予副署。

6.6萬弱勢長者恐失補助法源

其中,行政院最關切的問題之一,是弱勢長者原有保障可能中斷。

李慧芝指出,修法刪除「健保部分負擔費用」及「健保不給付的醫療費用」2類補助法源,可能影響約6.6萬名中低收入老人,這些長者家庭總收入介於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超過2.5倍。

李慧芝表示,這群長者並非《社會救助法》的救助對象,原本只能依靠《老人福利法》取得相關補助;一旦法源遭刪除,可能因無力負擔醫療費用陷入更嚴重經濟困境。

逾8成長者可免繳 每年新增約400億元

財務負擔也是行政院反對修法的重要理由。李慧芝表示,此次修法幾乎沒有實質排富效果,超過8成65歲以上長者都可獲得健保費補助,每年新增經費約400億元。

行政院認為,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未來相關支出仍會增加。無論政府最後透過調整既有施政、舉債或調整健保費籌措,都可能轉化為青壯世代負擔,也可能排擠老人福利、長照、社會保險及其他救助資源。

行政院:立委修法增加支出 侵害預算權

從憲政程序來看,李慧芝指出,依《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精神,行政院負責提出預算、立法院負責審議,立法院不得提出增加政府支出的提議。

行政院認為,此次修法由立委提案,再經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事前沒有與行政院共同研議,也未明確說明新增支出的財源,實質要求中央全額負擔相關健保費,已涉及行政院施政權與預算權。

長照3.0今年逾1100億元 強調長者照顧仍會持續

行政院強調,不副署修法並不代表停止長者照顧。李慧芝表示,今年長照3.0預算已超過1100億元,政府也持續調高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並推動70歲以上弱勢老人健保費補助、假牙補助、免費老人健康檢查,以及獨居老人、社區照顧和醫療長照整合。

李慧芝表示,長者福利需要穩定財源,也應兼顧世代權益,透過量能付費、互助互利及風險分擔,才能在不排擠其他公共服務下維持健保與長者照顧制度長期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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