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央政府推動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後,部分縣市接力加碼推出振興方案。嘉義市與新竹市近日分別宣布普發現金與領取方式,盼透過實質金流減輕民眾負擔,同時也帶動地方經濟發展。至於普發現金怎麼領?要帶哪些證件?以下整理這2縣市普發現金的發放時間、領取資格與管道。
嘉義市普發6000元 長輩加碼再領千元禮金
嘉義市政府於今明兩天(24、25日)加碼普發現金,每位符合資格的市民可領取6000元,65歲以上長輩另加發1000元春節禮金,總計發放約15.8億元現鈔。嘉義市長黃敏惠表示,這次普發現金並非臨時起意,而是經過審慎規畫。嘉義市已經連續15年未舉債、公債連續7年維持0負債,本次普發6000元現金全數來自歲計賸餘,不影響公共建設進行。
嘉義市普發現金發放對象:
- 2025年12月8日(含)前設籍且造冊日2025年12月24日仍設籍之嘉義市市民。
- 2025年12月8日(含)前出生者,於2026年2月6日前辦妥出生登記並設籍於嘉義市者。
長輩春節禮金發放對象:
- 2026年2月17日(含)當日年滿65歲,且設籍嘉義市滿半年以上之長者。
這次普發現金,市府設置136處發放所,讓市民就近領取,還特別提醒市民除了依通知單上的指定地點領取,還要記得攜帶「領取通知單、身分證正本、印章」前往現場。且本次現金發放分成3階段,若錯過發放時間,可於第三階段申請轉帳。
普發現金發放時間、要帶什麼?
第一階段發放日:
- 時間:1月24日、25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 地點:依照「領取通知單」至各區指定發放所領取。
- 領取方式:
- 1.親自領取:須檢具領取通知單或影本、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領取。
- 2.未成年人(未滿18歲者):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應檢附通知單或影本、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三擇一)。
- 3.委託他人領取:須檢具領取通知單或影本、委託書、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受託人(代領人)須為年滿18歲之成年人。
第二階段補發日:
- 若錯過上述時間,可於1月30日、31日及2月6日、7日,前往戶籍地「聯合里辦公處」領取,領取方式和第一階段一樣。
第三階段申請匯款:
- 申請時間:3月2日至3月15日,款項於4月30日前撥款入帳。
- 申請方式:
- 1.線上申請:網址另行公告。
- 2.書面申請:於東(西)區公所、東(西)戶政事務所官方網站下載轉帳申請表,並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及臺灣銀行或郵局等二家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最後,要注意符合資格者,若未於期限內領取或申請轉帳,則視同放棄不再發放。
新竹市發消費金4大管道分流 新生兒也納入
新竹市政府是這次全台第一個宣布發放普發現金的縣市,推出「115年新竹市振興經濟消費金」,符合資格的每位市民可以領取5000元,預計超過45萬人受惠。今年政策首度納入新生兒,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出生者皆符合資格。
新竹市規劃四大領取方式,第一階段已完成匯款,針對領取重陽敬老禮金長輩及安置兒少自動入帳。第二階段於24日設置361處發放所,動員超過2000名人力,提供現場領取服務。第三階段自1月30日至2月28日,市民可透過「新竹通」APP線上申請,直接匯款入帳。若錯過3月10日起至3月31日的上班日,可至各區公所補領。
- 一般市民資格
- 凡2025年9月30日(含)前設籍新竹市,且至2026年1月9日連續設籍未遷出的市民,皆可領取5000元消費金。
- 新生兒資格
- 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出生的新生兒,也可領取普發5000元消費金。若新生兒未能於2025年9月30日前設籍,只要父母之一符合領取資格,並於2026年9月30日(含)前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同樣可以領取。
4大管道發放方式
1.直接入帳
2025年已透過農會、郵局領取重陽敬老禮金的長輩,或由新竹市政府保護安置的兒童或少年,普發現金於21日直接匯入既有帳戶,不須另外申請。
2.實體站點領現金
新竹市各區公所於24日早上8時至下午4時,於學校、公共場所等處設置共361個實體站發放現金,限本人和特定族群領取:
- 本人:攜帶身分證、印章領取。
- 未成年者的法定代理人:攜帶法定代理人的身分證、印章,以及未成年人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領取。
- 受監護宣告者的監護人:攜帶監護人的身分證、印章,以及受監護宣告者的身分證領取。
- 發放地點:可至新竹市政府官網「發放消費金專區」、新竹通APP查詢發放所地點,或依「消費金領取通知單」地點前往。
3.新竹通APP登記入帳
民眾也可選擇透過APP數位申請,於1月30日至2月28日期間登記領取,年齡限制如下:
- 未滿7歲:以法定代理人帳戶領取。
- 7歲以上至未滿13歲:以法定代理人或孩童帳戶領取。
- 13歲以上:以本人帳戶申請。
4.區公所補領
未能於前述3種管道領取普發現金的民眾,可於3月10日至31日期間的工作日,攜帶本人身分證、印章,至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辦理補領。若需委託家人代領,限同戶年滿18歲者,且須攜帶委託書、委託人身分證、受託人的身分證及印章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