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股票可抵繳多少遺產稅?國稅局揭「股價漲跌」算法差很多

by 黃 瑛琦

繼承遺產卻沒有足夠現金繳納遺產稅時,台北國稅局指出,在繳納期限內,得就現金不足部分申請以被繼承人遺留的上市、上櫃股票抵繳。不過,股價漲跌會影響可折抵金額的計算方式。

申請股票抵繳 折抵金額依收盤價而定

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應納稅額達30萬元以上,且納稅義務人確實有繳納現金困難者,可在遺產稅繳納期限內提出申請,以被繼承人遺留的上市或上櫃股票抵繳遺產稅。不過,股票可抵繳的金額,還要視被繼承人死亡日申請抵繳日的股票收盤價變化而定。

股價上漲 以死亡日收盤價計算

國稅局舉例,假設被繼承人留下總額5,000萬元的遺產,核定遺產稅為300萬元,遺產中未遺留現金或存款,但持有A上市公司股票100萬股。

假設被繼承人死亡日,A公司股票收盤價為每股40元,股票的遺產價值就是4,000萬元,占全部課稅遺產5,000萬元80%。

第一種情況是申請抵繳時股價上漲,假設股票在申請抵繳日的收盤價由死亡日的40元上漲至45元,由於抵繳價值以死亡日每股40元計算,因此300萬元遺產稅除以每股40元後,繼承人交付75,000股,就能全額抵繳300萬元遺產稅。

股價下跌 折抵稅額恐受限

第二種情況則是股價下跌。假設申請抵繳日的收盤價跌至35元,此時股票可抵繳的稅額會受到限制,須按照股票占全部課徵遺產總值的比例計算。

以上述案例來看,A公司股票價值4000萬元,占全部課稅遺產5000萬元的80%,因此300萬元遺產稅中,最多只能用股票抵繳80%,也就是240萬元。

同樣以死亡日每股40元的價值計算,繼承人須交付6萬股股票抵繳240萬元,剩餘的60萬元遺產稅,仍須以現金或其他方式補足。

逾期未繳恐加徵滯納金

若當日無買賣價格者,依被繼承死亡日前最後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或興櫃股票的加權平均成交價估定之。價格有劇烈變動者,則依其繼承開始日前一個月內,該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各日收盤價或興櫃股票各日加權平均成交價的平均價格估定之。

若為初次上市或上(興)櫃股票,在公開市場正式掛牌交易或開始櫃檯買賣以前,雖然沒有收盤價,但如果有公開承銷價格,應該依照死亡日股票的承銷價格,或是推薦證券商所認購的價格計算。

最後國稅局特別提醒,想以遺留股票抵繳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除了要留意申請抵繳日股票收盤價與被繼承人死亡日收盤價的變化,也務必在遺產稅繳納期限前提出申請。若逾期未繳,可能遭加徵滯納金及利息,影響納稅義務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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