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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菌產品「活化勝」由腎臟科醫師江守山代言,宣稱具有「逆轉腎病」等功效,且高頻率刊播違規廣告,容易讓消費者誤信有治療效果。食藥署今(1)日針對產品及其江守山,就違規情節加重處分,除下架並累計開罰業者890萬元,涉案醫師將移付懲戒、最重可廢證。
宣稱能逆轉腎病 活化勝涉違規廣告
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鄭維智指出,「活化勝」主要成分包括乳酸菌、益生菌等,但相關廣告以醫師形象強調產品效果,宣稱具有「逆轉腎病」等功效,容易讓民眾誤信食品具有治療疾病的效果。
鄭維智指出,相關廣告內容已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食品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等情形。
2024年起多次遭遭查 累計裁罰890萬元
食藥署表示,「活化勝」相關違規廣告自2024年起陸續遭地方衛生局查處。
2024年度由嘉義市及雲林縣衛生局查處,累計裁罰308萬元;2025年度再由嘉義縣衛生局裁罰180萬元。今年產品仍持續刊播涉及違規宣稱的廣告,截至目前共查獲4個頻道、7次違規,裁罰402萬元,目前業者累計遭開罰890萬元。
江守山將移付懲戒 最重恐廢照
食藥署目前已函請電視工會等相關單位,督導所屬頻道下架違規廣告,並將持續輔導產品業者改善。
至於涉案醫師部分,食藥署將移付懲戒,依《醫師法》相關規定,懲戒方式包括警告、限制執業範圍或廢止醫師證書等,實際處分仍須依相關程序認定。
腎病患者注意!食藥署:食品不是藥品
食藥署提醒「食品不是藥品」,不能取代正規醫療,也不能宣稱具有治療疾病的效果,尤其腎臟病患者要特別注意,腎臟病成因複雜,若出現身體不適或疑似相關症狀,應透過正規醫療管道就醫,接受專科醫師診斷及治療。
同時,食藥署也呼籲電視及各類傳播媒體業者,刊播食品廣告時應落實內容自律審查,避免刊播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的廣告,以免民眾因誤信廣告而延誤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