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台灣業務二度易手,再度把公平會推上平台併購審查第一線。Grab豪擲6億美元收購Delivery Hero旗下foodpanda台灣外送業務,表面上不同於去年遭公平會否決的Uber Eats併購案,但學者提醒,本案真正難審的地方,在於Uber、Grab與Delivery Hero之間錯綜複雜的股權關係,恐讓台灣外送市場出現更隱性的競爭疑慮。
同一隻熊貓再闖關
東南亞超級應用平台Grab宣布收購foodpanda台灣外送業務,案件目前仍由公平會進行結合審查。由輔仁大學法律學院、輔大財經法研究中心主辦的「Grab併購foodpanda之壟斷風險及國安問題」研討會今(21)日登場,第一場即以「壟斷風險」為題,檢視這起交易對台灣外送市場可能帶來的衝擊。
這起交易之所以敏感,在於公平會2024年底才否決Uber Eats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如今同一標的改由Grab接手,外界勢必檢視主管機關前後審查標準是否一致。若從表面觀察,Grab目前並非台灣外送市場主要業者,似乎不像Uber案那樣,會讓兩大既有外送平台直接合一;但平台經濟的競爭關係,往往不只看檯面上的品牌數量。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余啟民指出,Grab併購foodpanda案的觀察重點,不只是Grab是否已在台灣外送市場經營業務,而是Uber與Grab之間原本就存在持股關係,加上Uber又入股foodpanda母公司Delivery Hero,使本案出現比一般併購更複雜的競爭結構。
換言之,公平會這次面對的不是單純「市場少一家」問題,而是若Grab接下foodpanda,台灣外送市場表面上仍有兩大平台競爭,但兩大平台背後是否存在共同利益、資本連結或協調誘因,才是真正難題。
三角持股成審查難題
據了解,Uber同時持有Grab約13.1%股權並曾任董事;Grab宣布併購foodpanda後,Uber又入股Delivery Hero,形成「買方股東即賣方股東,又是台灣市場主要競爭者」的三角持股結構。這讓本案不只是一場外送平台買賣,而成為公平會能否處理平台交叉持股的新考題。
中華獨立董事協會創會理事長駱秉寬以「協調型雙寡占市場的結合」形容本案。他從國際監管趨勢分析,歐盟近年處理外送平台併購案時,已不只看市占率,也會檢視競爭者之間的少數持股、共同持股與資本連結;必要時,監管機關可能要求降持股、設立防火牆、禁止干預決策,甚至引進外部信託監督。
駱秉寬認為,外送平台市場一旦由少數大型業者掌握,問題不只是消費者選擇變少,也包括商家抽成、外送員報酬、補貼策略與平台規則是否可能失去競爭壓力。若主管機關只問「Grab是不是現有競爭者」,恐怕不足以回應這起交易背後可能產生的協調效果。
這也是Grab案與Uber案最大的不同。Uber案的爭議較直觀,因為兩大既有平台若合併,市場集中度立即上升;Grab案則藏著隱性問題,表面上看似由新買家接手,但檯面下的資本關係,卻讓市場是否真的增加競爭變得更難判斷。

不能只看市占率
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法學博士李禮仲也提醒,平台市場的競爭不一定只表現在價格,外送平台同時連結消費者、店家與外送員,競爭焦點包括補貼、抽成、派單規則、外送員報酬、流量入口與資料累積,一旦主要平台之間存在共同利益,未來即使品牌仍然分開,也可能出現表面上仍在競爭、實際競爭力道卻變弱的灰色地帶。
李禮仲指出:「傳統產業併購審查多半看市占率、價格效果與競爭者數量,但外送平台具有網路效應、資料累積與使用者鎖定效果,當平台規模越大,消費者、店家與外送員越難離開,潛在競爭者也更難進入市場。公平會面對平台併購時,不能完全沿用傳統產業邏輯。」
具資訊安全背景的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李相臣,則從「防弊與興利」角度指出,主管機關若要放行,不能只仰賴業者承諾,而應要求更完整的資訊揭露、資料保護與防火牆機制,才可能在產業發展、消費者權益與公平競爭之間取得平衡。
foodpanda二度易手,使公平會再度站上平台併購審查第一線。這起交易最後准不准,恐怕不只決定熊貓花落誰家,也會成為台灣未來審查大型數位平台併購案的重要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