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為詐保河口湖殺人案逆轉 金管會提4防線避道德風險 

by 劉 曉霞

難道又是高額殺人詐保案嗎?台灣女性井雲蓉赴日獨旅,卻遭到同團旅客楊閔涵持刀刺殺,客死他鄉,震驚台日兩地,今(27)日傳出井雲蓉可能是被丈夫殺害詐保,金管會保險局強調,目前保險公司設下招攬、核保、通報警檢等四大關卡反制,防範相關道德風險。

井雲蓉先前赴日獨旅卻遭同團旅客楊閔涵持刀刺殺,引起外界諸多揣測,最新案情疑似小井女9歲的李姓丈夫涉嫌在三商美邦人壽投保,打算買兇殺妻詐保,引起輿論譁然。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案情屬於刑事偵查案件,基於偵查不公開,相關投保內容不便對外說明。對於頻頻有民眾利用保單詐領保金,蔡火炎強調,《保險法》已有相關法規規定,實務上也會透過保險利益人認定,需書面同意,以及業務招攬、保險公司核保、理賠也都有關卡反制。

蔡火炎說,《保險法》第16條「要保人對四類特定關係人的生命或身體具有保險利益。」四類人包括:本人或家屬、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債務人,以及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若由第三人投信的死亡保險契約,依規定也要被保險人書面同意,約定金額,契約才會有效,避免未經同意被冒名投保的情況。

蔡火炎還提到,業務員招攬時,要了解要保人投保目的與動機,業務員要在報告書或業務報告書記載要保人投保目的與動機,核保評估也要評估是否有合理動機。

蔡火炎指出,保險公司收到投保案件後,要到壽產險公會保險通報查詢系統,查詢被保險人的累積保額,保費若達一定金額,也要財務核保及生存調查,以落實審核投保動機及財務的相當性。

最後在理賠階段,蔡火炎說,公會制定保險業詐欺風險管理工作指引規範中,也有提及理賠人員若發現保險詐欺具體事件,要通報檢警單位協助偵辦,目前買兇詐保已有一定風險防範機制,不致防無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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