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保爆霸凌1》員工求助工會 兩理事出面反遭集保懲處

by 李 孟璇

1年多前,勞動部謝宜容職場霸凌案震撼社會,如今,資本市場重要後台機構集保結算所(下稱集保)竟也爆出霸凌爭議,更受關注的是,指控被霸凌的員工向工會求助後,出面協助的兩名工會理事,竟反遭集保調查、記過,最後被勞動部認定踩到《工會法》紅線,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本報調查,這起集保霸凌爭議的起點,是去年4月15日一場針對陳姓員工的約談。

據悉,當時一名陳姓女員工被集保管理部主管、外部律師及部門主管約入會議室單獨面談,過程中先被質疑數月前病假診斷證明不被接受,公司不接受而要以曠職處置;約談中公司方又突然指稱該名員工疑似取用辦公室茶水間公用冰箱內他人食物,可能涉竊盜刑責,並暗示若自請離職或可不追究。陳姓員工情緒大受衝擊,最後轉向工會求助。

柯姓、張姓兩名工會理事接獲求助電話後趕到現場,以工會幹部身分陪伴陳姓會員,並請其主管協助讓情緒遭到重大打擊的她先請假返家休息,沒想到陳姓員工剛離開公司,集保即發布人事公告將其解雇;隔日柯姓、張姓兩名工會理事陪同陳姓員工至公司辦公室,協助其向在場主管詢問解雇事由並表達繼續上班之意願。事後集保卻以4月15日及16日現場主管遭兩名工會理事不法侵害為由,啟動職場不法侵害調查,最後對兩人各記小過一次為懲處。

對此,兩名理事及工會不服,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歷經多時調查,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昨(15)日作成114年度勞裁字第38號裁決,認定集保懲處柯、張兩名工會理事,已踩到《工會法》紅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並命集保撤銷懲處。

隨著裁決結果出爐,集保霸凌爭議也因此曝光。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副秘書長周于萱受訪指出,在尚未看到完整裁決書前,不便評論裁決理由本身,但此案凸顯職場霸凌與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制度未來執行上的重要問題;她表示,工會幹部為了保護會員,可能在勞資爭議現場與公司交涉、要求說明或協助會員主張權利,若這類合理工會活動沒有被清楚區分,未來就可能被對方解讀為嚴重衝突或不法侵害,進而啟動調查程序。

勞動部昨日公告,認定集保懲處柯、張兩名工會理事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圖/翻攝自勞動部網頁)

霸凌調查本為保護勞工 卻反成工會幹部枷鎖

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制度,原本是為了保護勞工,避免員工在職場中遭受不當對待。周于萱提醒,工會活動並非沒有界線,若惡意破壞公司資產等明顯逾越合理範圍,當然不能主張免責;但若工會幹部只是協助會員釐清解僱或勞資爭議,卻反遭雇主納入調查甚至懲處,恐讓制度被反向操作,也讓工會幹部未來不敢在第一時間出面。

共濟法律事務所律師顧啟東也指出:「雇主當然可以處理職場不法侵害申訴,但如果工會理事只是陪同會員、詢問解僱理由、協助主張權益,就被公司納入調查甚至懲處,恐讓其他工會幹部不敢再介入勞資爭議。尤其調查若由雇主主導、調查人員由雇主安排,最後又由雇主決定懲處,不禁讓人質疑程序是否公平。」

從謝宜容案到集保案 主管機關恐難置身事外

過去勞動部謝宜容案讓外界看見,公部門內部若長期存在權力不對等、高壓管理與申訴失靈,最後可能釀成難以挽回的結果。集保雖非一般行政機關,但作為證券保管、結算交割與股務服務的重要市場後台機構,具有高度公共性,如今集保爆發爭議,主管機關恐難置身事外。

尤其,集保並非首次遭勞動部認定違法,此前,集保曾因工會理監事考績案遭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另一起工會理事律師職前訓練留職停薪案,勞動部也認定集保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並對公司裁罰。如今,工會幹部協助會員後反遭懲處,集保再度被勞動部裁決違法,也讓外界質疑,集保內部勞資關係是否已長期惡化。

針對相關情事,集保總經理陳德鄉回應,勞動部裁決雖已公告,但公司尚未收到完整裁決書,後續會詳閱裁決理由,並尊重勞動部及相關法令辦理。對於霸凌爭議,他則表示,去年是有同仁因個人因素持續請假、最後離職,並非霸凌案;至於公司啟動職場不法侵害調查,是因有同仁提出申訴,依公司職場不法侵害相關防範制度本就必須成案調查,調查也尊重外部意見,最後認定職場不法侵害成立,並依調查結果辦理後續處置。

不過,集保接連因工會議題遭勞動部認定違法,如今又爆出霸凌調查反成懲處工會幹部依據的爭議,後續是否撤銷懲處、回復工會幹部權益,以及主管機關是否進一步了解集保內部勞資治理狀況,恐怕都將成為外界檢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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