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換帥一年1》華映案再審遭駁回 張榮華改革路難甩前朝包袱

by 李 孟璇

三立董事長張榮華接掌大同將滿一年,重電、能源及AI布局陸續起跑,前朝留下的華映案卻仍緊追不放。大同去年已一次提列135.67億元訴訟損失,如今再審申請又遭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駁回,雖不至於再認列同額虧損,但中國境內的執行程序已經啟動,這筆百億舊帳如何收尾,仍是新團隊無法迴避的難題。

全額提列止住損益 翻案空間再遭壓縮

華映案源於2009年,中華映管透過中國孫公司華映科技借殼上市時,大同與華映簽下業績補償承諾;華映日後陷入財務危機,這份承諾也成為大同多年後必須承擔的歷史舊帳。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2月駁回大同上訴,判決大同與華映須對人民幣30.29億元業績補償款負連帶清償責任,大同隨後依會計師查核結果,在2025年財報一次提列135.67億元訴訟損失,導致全年稅後淨損112.07億元,歸屬母公司業主淨損110.99億元。

從會計處理來看,大同已將預估損失認列為負債,因此這次再審遭駁,原則上不會讓公司再虧一次135.67億元;未來若實際支付金額與提列數相同,主要是準備負債轉為現金或其他資產流出,不會再認列同額損失。

但財報先行止血,不代表法律風險已經落幕。大同7月2日公告,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已駁回再審申請,公司仍認為裁定認定有瑕疵,將委請律師研究後續法律途徑,只是隨著再審遭駁,大同在中國法院體系內翻轉原判的空間已進一步縮小。

中國執行程序啟動 哪些資產遭凍結仍未說明

早在再審結果出爐前,中國境內的執行程序便已展開。今年3月,大同公告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及財產報告令,文件要求華映支付人民幣30.29億元,大同負連帶清償責任,另須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及執行費人民幣311萬餘元,法院並裁定可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或查封相應財產,要求在7日內報告財產狀況。

本報去年底曾依大同公開財報及轉投資資料估算,公司在中國仍有大同電子科技江蘇、大同上海及大世科技上海等營運據點,相關股權、設備及資金帳面價值約新台幣40億至50億元。這些位於中國境內的資產,也被視為執行程序最可能先觸及的標的。

不過,截至目前,大同尚未具體揭露哪些銀行帳戶、子公司股權、廠房或設備已遭凍結、查封,也未說明中國當地事業的收付款、接單及日常營運是否受到限制。因此,現階段不能直接認定大同已支付百億元賠償,或中國資產已全數遭到處分。

至於大同在台灣的現金、土地及其他資產,公司仍強調,中國判決須先經台灣法院認可,才可能在台灣聲請執行。換句話說,目前最直接的壓力仍集中在中國境內,台灣母公司財產不會因再審遭駁便立即被查封。

本業未見踩煞車 百億舊帳仍待新團隊收尾

華映案纏身之際,大同本業仍維持運作。2025年集團合併營收503.83億元,其中電力、資訊及新能源部門貢獻243.43億元、占48%;以精英電腦為主的電子代工部門則占41%,兩大事業合計撐起近九成營收。

截至目前,大同尚未公告因華映案削減擴產或延後新事業投資。但隨著中國執行程序推進,相關資產是否遭凍結、實際支付金額及時間,仍可能牽動集團資金調度。

張榮華不是華映案的始作俑者,但去年8月接任董事長、年底完成董事會改組後,大同已全面進入由他主導的新局。全額提列讓財報先止血,卻無法阻止執行程序往前走;新團隊能否守住本業營運,同時讓這場纏訟多年的百億風暴真正收尾,才是大同換帥一年後最直接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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