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壽出售》金管會出手搶救 三商壽有機會自救

by 劉 曉霞

金管會出手搶救壽險業,明年壽險業將接軌IFRS 17(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和TW-ICS(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金管會因此調整《保險法》,將「資本不足」等級區間放寬,使得RBC(資本適足率)連七期未達標的三商美邦人壽,將維持在「資本不足」級距。換言之,三商壽將有更多時間、空間得以自救。

《保險法》規定,壽險業分四大資本等級,分別是資本適足、資本不足、資本顯著不足、資本嚴重不足,是以RBC為標準,分別為超過200%,150~200%、50~150%和50%以下。隨著新制上路,ICS將取代RBC,四大資本等級仍是資本適足、資本不足、資本顯著不足、資本嚴重不足,但將改為超過100%、50~100%、25~50%和25%以下。

隨著明年新制上路,連續七期未達標的三商壽將有望維持在資本不足,不會落入資本顯著不足,也讓三商壽有機會以時間換取空間,一旦三商壽落入資本顯著不足,將面臨負責人解職、停職,或資產處分等更為嚴厲的監理手段。媒體也質疑,是否替三商壽開方便之門?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強調,並沒有替誰量身打造。

除了資本等級調整區間外,壽險每年將進行自我風險和清償能力評估,並和金管會申報,蔡火炎說,業者可以提前辨識情境風險,調整資本,不用等到不足才補救;另外將保留申報適足率期限的彈性,讓業者壓力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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