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訊》驚見過期8年「僵屍雞排」 食藥署重罰金額出爐

by 鄒 尚謙

食藥署今(14)日公布「114年度輸入業登錄情形查核專案」結果,在針對全國230家輸入業者的抽查中,共發現7家違規。其中最誇張的是高雄市「東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竟出現保存期限106年的「僵屍雞排」,過期時間近8年,遭食藥署裁罰。

驚見過期8年「僵屍雞排」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指出,衛生局人員於去年(114年)7月31日前往高雄市「東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實地稽查,竟在倉庫內發現大規模貯存逾期食品。違規產品清單極其雜亂,涵蓋肉品、油品、醬料、麵製品、蔬果及水產加工品共5大種類,合計35件品項,總重量高達925公斤。

劉芳銘表示,在清點過程中,稽查人員發現這批產品逾期天數落差極大,逾期最短為保存期限114年7月29日,僅逾期2天;逾期最久則為保存期限標示為106年8月28日,也就是這批「雞排」已在倉庫中存放超過8年之久。

劉芳銘表示,食藥署調查後發現這925公斤的逾期產品當下皆留置於倉庫內,初步判定並未流入市面。針對該公司貯存逾期食品之行為,已依法裁處新台幣30萬元。

違規樣態申報不實、未實施檢驗為主

食藥署本次專案執行期間為去年2月至10月,主要針對輸入業者的登錄、一級品管(監測計畫、強制檢驗)、追溯追蹤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進行全面盤查。

(食藥署提供)

根據食藥署公布結果,在230家受查業者中,違規事項如下:未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未依法實施強制檢驗各有3家業者。未建立追溯追蹤系統,且經限期改善複查仍不合格、追溯追蹤電子申報資訊不實各1家業者,最後則為本次查獲大批逾期食品的東侯實業1家業者。上述違規業者合計被裁處新台幣54萬元。

(食藥署提供)

未落實自主管理 最高可罰300萬

食藥署強調,台灣多數食品仰賴進口,輸入業者的自主管理是食安防線的第一道關卡。根據《食安法》規定,業者若未訂定監測計畫、未實施強制檢驗,或未建立追溯追蹤系統,經限期改正仍不合格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針對電子申報不實者,亦可處最高300萬元罰鍰。食藥署呼籲,輸入業者應確實執行一級品管,並落實倉庫內「先進先出」及定期清點機制,嚴禁貯存或販售逾期食品,以維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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