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20)日公布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115年4月至6月生產油品逐批檢驗結果,共完成224件樣本檢驗,共7批不合格。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自7月9日宣布擴大預防性下架後,中聯公司6月生產的31批油品全面下架管制,在這段期間進行檢驗,確保問題產品未再流通。食藥署明日將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邀集專家確認結果並研議後續處置,獨立調查小組也將於7月21日進廠調查,預計1週內完成並對外公布。為從根本補強食安管理漏洞,食藥署提出食安法十大修正重點,本週將提交行政院院會討論。
224件檢驗完成 問題集中在2個批號
食藥署自7月9日起,針對中聯公司4月至6月生產的30批油品全面清查及抽驗。除已確認不合格的5批油品不再重複抽驗外,1批外銷無法取得檢體,其餘24批均納入本次檢驗。24批油品中,3批尚未出貨,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其餘21批已出貨油品,依分源分項、逐批檢驗、上下游核對原則進行抽驗,抽驗上游原油53件及終端產品171件,共計224件,已於7月19日完成。
檢驗結果顯示,上游原油4件不合格、終端產品5件不合格,問題產品均與批號「313-1150408」及「315-1150413」兩批原油有關。王德原說明,已發文請地方衛生局針對已確認不合格的5批,要求業者提出銷毀或轉製計劃書,待衛生局審查確認後依計劃執行,目前正在等待衛生局回報。至於已外銷的部分,則無法主動介入處理。
獨立調查小組21日進廠 1週內公布結果
為全面釐清事故原因,食藥署已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成立「中聯油脂事件獨立調查小組」,王德元指出,調查小組成員涵蓋食品科學、食品技師及法律等領域專家,將於7月21日進廠調查,秉持科學證據、公正客觀及資訊透明原則,全面檢視中聯公司製造及品質管理流程,預計1週內完成並適時對外公布結果。
食藥署也將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邀集食品安全、毒理及風險評估等領域專家,就本次檢驗結果進行專業確認,並研議相關批次油品及下游產品後續處置措施,結論確認後將儘速向社會說明。
食安法十大修正重點 不排除逐批強制自主檢驗
食藥署針對本次事件提出食安法修正規劃,以強化源頭管理、製程管理、異常通報、品質管理、數位治理五大方向為核心,提出十大修正重點,本週提交行政院院會討論。
十大修正重點包括:
一、增訂高風險食品業者自主檢驗頻率。
二、增訂特定食品業者自設實驗室須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認證(可)。
三、增訂實驗室管理及通報義務。
四、增訂第三方驗證機構抽樣及通報機制。
五、增訂地方主管機關風險導向查核機制,對業者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查核。
六、強化業者異常通報之義務,並提高遲延、隱匿或不實通報之最高罰鍰。
七、擴大高風險業者追溯追蹤。
八、增訂罰鍰執行之保全機制,避免受處分人隱匿、移轉財產或逃避執行。
九、增訂中央得成立指揮中心統籌重大食安事件。
十、明確違規案件下架、預防性下架及重新上架原則。
在自主檢驗頻率方面,王德原指出,現行頻率已無法滿足管理需要,將大幅提高,不排除針對特定業者或特定規模,不排除「逐批檢驗」,最終規格將待行政院院會核定後確認。在實驗室管理方面,將要求特定規模業者自設實驗室須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並增訂實驗室管理及通報義務,目前民間實驗室雖已有取得認證者,但尚無強制要求。同步增訂第三方驗證機構抽樣及通報機制,強化外部查核力道。
稽查採不預告原則 地方可主動加嚴
在地方查核機制方面,王德原說明,依食安法精神,食品衛生主管機關本就是地方政府,地方衛生局本來就有主動進入食品製造業者進行查核及抽驗的權責。中央與地方的合作模式是,中央每年依管理需求針對不同業別與品項規劃稽查專案,要求衛生局配合執行,地方政府則就轄區業者自主規劃稽查頻率與抽驗項目,兩者並行互補。
在稽查型態上,王德原強調,中央執行稽查均採不預告原則,依規劃帶著公文直接前往業者進行查核,如有抽樣必要當場執行。地方政府配合中央專案執行時,有明確的抽樣要求,但若地方人員發現有額外疑慮,可在中央專案之外自行加嚴查核。
增訂指揮中心機制 重大食安事件統籌指揮
修法重點中,增訂中央得成立指揮中心統籌重大食安事件一項,是本次修法最重大的制度調整之一。王德原說明,回顧歷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每次都出現各方資訊不一、發布混亂的情況,為此修法的目的是在法律層面給予明確的權利義務分配,讓資訊統籌更有秩序。
他坦言,指揮中心的成立條件與運作細節,目前仍在研議之中,待行政院院會討論後才會有更明確的規範。食藥署表示,將綜整本次事件經驗,廣納各界意見,於本週將修法版本提交行政院院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