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飽風暴2》不是隨便你吃 電信三雄都有「恐龍條款」

by 江 星翰

明明手機訊號滿格,住家距離電信公司總部不到一公里,原以為這是訊號最佳的覆蓋範圍,沒想到下班後想坐下來看Netflix,畫面卻卡到看不下去,他一度懷疑電信商偷拔基地台,事實上還有基地台容量大小、同時上網人數等問題,也可能住家附近藏著「網路恐龍」。

這群「網路恐龍」多可怕?一般用戶每月行動網路流量約50GB,極端用戶卻以TB起跳,遠傳甚至發現有人單月超過20TB,相差逾400倍。業者曾發現,有極端用戶在尖峰時段一度占掉同一基地台近8成網路容量,旁邊的人即使手機訊號滿格,也可能因網路壅塞而跑不動。遠傳最近更對逾百名流量異常偏高的用戶寄出「上網流量管制」通知,「吃到飽」上路多年,電信商出手抓人了。

遠傳總經理井琪日前談起這群極端用戶時,拿自己當例子,她每月行動數據用量約30~40GB,不少同仁約40~50GB,100GB已經相當高,200GB算重度使用;但遠傳看到的用戶不只1TB,甚至衝破20TB。她直言,這已大幅超出一般消費使用範圍,也可能影響同一基地台涵蓋區內其他用戶。

問題也跟著來了,台灣電信市場盛行多年的「上網吃到飽」,消費者每個月繳固定月租,影片照看、遊戲照打,很少有人會去算自己用了多少GB。既然叫吃到飽,吃到20TB,電信商憑什麼喊卡?

大量傳輸、架伺服器都可能被管

答案早就寫在申辦門號時,很少有人會逐字看完的服務契約及資費規範裡。《民報》檢視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相關規定,3家對不合常理使用、大量傳輸等行為都留有管理空間,所謂「恐龍條款」。

3電信所列使用情境相當接近,包括長時間持續連線、架設伺服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傳輸資料、大量訊務、P2P檔案分享,甚至把行動網路拿來替代私有線路或全時間資料連結;中華電還特別列出「不合理熱點分享」,包括超量、長時間連結。

碰上這些情況,業者可提醒用戶網路用量,依各家規範還可採取暫停或限制通信、流量管理、調整網路資源分配、降低上網優先順序等措施,情節達到契約約定情況,甚至可能終止服務。

遠傳現在真的動手了,早在9月7日先公告提醒網路公平使用原則,點名極少數門號若有不合常理使用、權利濫用或大量傳輸行為,將採取上網流量管制;如今逾百名流量異常偏高用戶已收到管制通知,從公告警告走到實際執行。

中華電信表示,依NCC核准的行動寬頻服務契約,本來就訂有公平合理使用相關規範;台灣大也表示,若有不當商業行為或不合常理使用,可依契約暫停或限制服務。電信三雄賣了多年「吃到飽」,對極端使用踩煞車的規則,其實一直都在。

用到20TB也沒有統一標準

奇怪的是,電信三雄都有規則,卻沒有一條共同公開的「恐龍紅線」。

遠傳看過單月超過20TB的極端案例,如今也已對逾百名TB級高流量用戶寄出通知,但沒有公布「超過幾TB就管制」的統一數字。台灣大強調,行動網路使用情境多元,「單純數據用量較高並不等同異常使用」。

這也讓「吃到飽」出現一條過去很少被消費者注意的紅線。遠傳已對逾百名高流量用戶寄出管制通知,中華電信、台灣大的規範也早就保留限制不合理使用的權利,只是3電信至今沒有一條共同公開的「恐龍線」。消費者知道自己買的是吃到飽,卻未必知道吃到什麼程度、怎麼吃,電信商就可能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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