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國都爆爭議1》169.5萬拿不回、舊車也報廢 Lexus車主苦打兩場官司

by 李 孟璇

買一台Lexus,卻讓車主從展間一路告進法院!一名網友近日在Threads公開父親購買Lexus的爭議,原本辦理舊車換新車,舊車已交給業務報廢,談好的新車卻始終沒拿到,至今還有169萬5,000元未取回。車主為此兩度提告,今年6月一審判國都應返還款項,但國都已再提上訴。

「買的是Lexus,相信的是Lexus的品牌與經銷體系。」近日一名網友在Threads公開他與父親的購車經歷,稱3年多前辦理舊車換新車,匯款前還特別打電話向公司確認業務人員身分,確認對方確實是副主管後,才放心付款,沒想到最後舊車報廢,新車卻沒有拿到,一場原本單純的換車交易,也讓父子倆先後兩度走進法院。

由於Lexus在台由和泰汽車總代理,國都汽車則為授權經銷商之一,也因此,這起原本發生在國都端的購車糾紛,隨著家屬將事件搬上社群,也讓品牌與經銷體系的責任分際受到關注。

120萬進國都帳戶 卻對到另一名客戶

本報調查,整起事件始於2022年底,車主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國都汽車曾姓業務,並向他訂購一輛Lexus RX350 F-SPORT,談定車價約290萬元。車主之後陸續支付車款,原本使用的舊車也交由曾男辦理報廢,但新車始終沒有交到手,雙方因此爆發爭議,最後一路鬧上法院。

如今兩場官司的相關判決陸續出爐,法院認定,車主前後共支付203萬元購車款,其中最關鍵的一筆,是2023年3月匯出的120萬元。這筆錢並未進入曾姓業務的私人帳戶,而是實際匯進國都汽車在中國信託的銀行帳戶;但事後查出,曾男當時提供給車主的匯款專屬帳號,其實是國都設置給另一名購車客戶繳納車款使用。

判決記載,國都曾說明,汽車買賣契約書提供給客戶的匯款帳號屬於「虛擬帳號」,主要用來辨識不同客戶及後續銷帳。法院因此認為,即使車主使用的帳號原本對應另一名客戶,這筆120萬元實際上仍進入國都汽車帳戶,應視為車主已支付的購車款。

至於錢進了國都後,為何沒有用在車主自己的新車上?判決則記載,曾男曾將這筆120萬元挪去填補其他客戶的購車款,曾男在訴訟中表示,當時帶領團隊,部分車輛因折價較多,需要處理相關價差,因此曾挪動其他客戶車款填補。

第一場官司沒拿回錢 卻留下關鍵認定

車主第一次提告後,士林地院在2025年8月作出判決。這場官司最後雖以車主敗訴收場,但法院對雙方交易關係留下兩項關鍵認定,包括車主與國都之間的汽車買賣契約確實成立,先前支付的車款也已完成給付。

只是,車主當時仍有87萬元尾款尚未支付,雙方買賣契約也還沒有解除。法院因此認為,在契約仍然存在的情況下,車主還不能直接要求國都返還已付車款,第一場官司最終沒有討回錢。

但這個結果反而替後續爭議留下伏筆,既然法院認定買賣契約仍存在,車主便在2025年10月透過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國都,表明願意支付剩餘87萬元,要求國都提供匯款帳號並完成交車,等於從原本要求退款,轉為要求國都把交易做完。

有車主為買一台Lexus,竟從展間一路告進法院。(圖/AI生成)

願付剩餘87萬 國都仍拒絕交車

不過,事情並沒有就此落幕。第二場訴訟判決記載,國都收到車主催告後,仍否認雙方存在買賣契約,也未提供付款帳號或交付車輛;車主隨後再次寄出存證信函,主張國都拒絕履約,正式解除契約,並第二度告上法院。

今年6月30日,第二場官司結果出爐。士林地院認為,前一案已經就雙方買賣契約等爭議作出認定,車主後續又要求國都履約,國都仍拒絕交車,因此這次解除契約有效。

由於曾姓業務事後已陸續返還33萬5,000元,從車主先前支付的203萬元扣除後,剩餘169萬5,000元,法院因此判國都應返還169萬5,000元,並加計自2023年5月9日起按年息5%計算的利息,訴訟費用也由國都負擔。

不過官司打贏一審,這筆錢仍沒有真正落袋。國都已針對今年6月的判決提起上訴,目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這起從2022年開始的購車爭議,至今尚未劃下句點。

也因此,家屬近日選擇把事件搬上社群平台,並公開質問,當初「買的是Lexus,相信的是Lexus的品牌與經銷體系」,如今舊車報廢、新車沒拿到,最後還得自己打官司,「這件事情,到底誰要負責?」

針對近期消費者於社群平台分享的購車議題,國都、和泰回覆本報表示,國都汽車高度重視消費者所表達的疑慮,將依法循司法程序處理,並尊重最終確定判決結果;由於案件尚在訴訟程序中,對於個案相關訴訟內容不便進一步評論。

但比官司更值得追問的是,120萬元明明已經進入國都帳戶,最後怎麼會被用到另一名客戶身上?這筆異常金流,也讓車商內部的收款與認帳機制,成為下一個被檢視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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