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基金會向4名遺囑執行人追討10億元,官司卻因「要不要查全部遺產」再掀攻防。基金會認為,既然主張張榮發生前已將身後財產死因贈與基金會,就有必要釐清遺產範圍;張國煒一方則認為,目前專戶內資金已超過10億元,調閱整件遺產分割案恐超過本案所需。法院究竟需要查到多少遺產,也成為這場官司另一項爭點。
張榮發基金會今年向4名遺囑執行人提告,主張張榮發生前已安排將身後財產投入公益,雙方存在死因贈與關係,因此先請求給付10億元,隨著案件進入證據調查,張榮發死亡時究竟留下哪些財產,也被帶進這場訴訟。
不過,基金會目前請求的只是10億元,並非直接要求取得張榮發全部遺產,也讓雙方對證據調查範圍出現不同看法。
專戶已有逾10億 為何還要查完整遺產
基金會主張,死因贈與所涉及的是張榮發身後財產,因此要確認其所稱的贈與內容,有必要先了解張榮發留下哪些資產。為此,基金會聲請法院調閱另案遺產分割訴訟卷宗,希望進一步釐清遺產範圍。
張國煒一方則認為,基金會目前只請求10億元,而4名遺囑執行人管理的專戶內已有超過10億元資金,即使基金會最終勝訴,現有專戶也足以支應目前請求,因此質疑是否有必要為了這件官司進一步調查全部遺產。
一名熟悉本案的律師分析,原告聲請調查哪些資料,仍要回到該項證據與訴訟待證事項之間是否具有實質關聯,若目前請求的是特定金額,而所要求調取的資料涵蓋範圍遠大於訴訟標的,法院就可能進一步檢視調查必要性。
8月27日庭上,張國煒一方也提出另一種作法,認為若法院確實需要了解張榮發遺產內容,可由4名遺囑執行人提出依法製作的遺產清冊,而非直接將整件遺產分割訴訟卷宗調進本案。
因此,目前爭議並不是完全不讓法院掌握遺產資料,而是為了審理10億元死因贈與請求,究竟有沒有必要進一步看到張榮發的完整遺產內容。
國內161.5億已進專戶 海外另有大筆資產
張榮發遺產規模龐大,也讓這項調查範圍爭議更加受到關注。據目前資訊,張榮發國內遺產約有161.5億元,已匯入4名遺囑執行人的聯名帳戶,但尚未完成分配;海外則仍有相當規模資產待處理,相關資料估算約800億元,涉及張榮發名下巴拿馬長榮國際、香港長榮海運公司股票及多年累積股利等。
不過,張榮發留下多少遺產,和基金會目前能不能拿到這10億元,其實是兩個不同問題。基金會要取得10億元,仍須先證明其主張的死因贈與成立;即使張榮發整體遺產規模龐大,也不代表基金會當然可以取得全部或一定比例的財產。
另一方面,基金會既然主張張榮發生前所贈與的是身後財產,遺產範圍與本案之間是否完全沒有關聯,也不能只從目前10億元的請求金額判斷。
這也形成這場官司較特殊的地方,訴訟標的是10億元,但雙方對證據調查範圍的爭執,卻一路延伸到張榮發留下的整體財產。
10億官司要查到哪 法院將看證據必要性
一名律師分析,法院是否准許調閱完整遺產資料,關鍵仍在這些資料與死因贈與爭點是否具有直接關聯。基金會若能說明,完整遺產範圍有助於釐清其主張的贈與內容,就有進一步調查的理由;反之,若目前只需判斷10億元請求是否成立,調查範圍過大也可能遭到質疑。
該律師指出,目前遺囑執行人管理的專戶內資金已超過10億元,因此若目的只是確認有無足夠財產支付本案請求,未必需要掌握所有國內外遺產;但基金會既然聲請調閱遺產分割卷宗,顯然認為完整遺產範圍與死因贈與內容本身有關。
因此,這場官司接下來要釐清的,不是張榮發有沒有留下足夠的10億元,而是法院為了判斷死因贈與是否成立,究竟需要掌握多少遺產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