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油追查1》內部早喊立即停止仍未通報 中聯致癌油46天決策內幕

by 李 孟璇

中聯油脂大豆油苯駢芘超標案偵查終結,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等15人,以及中聯、福壽、福懋、泰山4家公司遭起訴。本報取得長達98頁的起訴書,檢方除了追查問題油流向,更循著檢驗報告、內部簡報、會議紀錄及高層聯繫內容往前追,發現中聯5月間已兩度驗出苯駢芘大幅超標,內部甚至明確示警「存在嚴重食安風險」,要求立即停止後續加工,但直到6月30日才向主管機關通報,這段長達46天的處理過程,也隨案件起訴首度被攤開。

中聯並非福壽、福懋、泰山在外尋找的一般供應商,而是由三家公司共同投資的油脂公司,主要將黃豆加工成脫膠油、沙拉油,再供應股東及其他客戶。致癌油事件曝光後,外界看到的是產品下架、問題油追流向,以及檢調接連搜索約談;如今起訴書揭露的,則是問題油正式曝光前的另一塊拼圖,從一份份超標報告,到四家公司先後坐上會議桌,究竟哪些人已經知道問題、又為何遲遲沒有對外通報。

兩度驗出超標 內部早認定有食安風險

檢方調閱中聯生產資料後發現,異常其實早在4月就已出現。當時中聯使用巴西黃豆製油,半成品脫膠油的磷脂質數值接連高於公司內部QC工程圖標準,相關主管已注意到製程異常;不過,此時問題仍停留在生產端,真正讓事件從「製程不穩」升高為食品安全問題的,是之後由外部實驗室送回的一份檢驗報告。

當時福懋標得台糖3,000公噸黃豆粗油採購案,由於台糖規定苯駢芘不得高於2ppb,5月11日派員到中聯抽取311槽脫膠油送SGS檢驗,4天後報告出爐,苯駢芘高達14.7ppb,超出標準逾7倍,台糖因此拒絕收貨;中聯隨後再將同一槽油送驗,5月21日第二份SGS報告出爐,數值仍高達14.8ppb。

真正成為檢方追查重點的,則是隔天出現在中聯內部的一份文件。起訴書指出,中聯5月22日製作「黃豆油PAHs超標分析與改善對策報告」,內容直接寫下「脫膠油PAHs嚴重超標」,不只計算苯駢芘超標640%、4項PAHs總量達法規限量4.5倍,更明確判斷油品「存在嚴重食安風險」,提出必須立即停止該批次後續加工。

這份內部報告,也讓中聯何時掌握風險有了更清楚的時間點。到了5月下旬,中聯手上不只有兩次數值接近的外部檢驗結果,公司內部也已經做出明確風險判斷,但檢方認定,中聯當時並未立即全面回收及向主管機關通報,而是繼續追查污染來源、安排後續檢驗。

另一頭,警訊也從下游客戶傳了回來,南僑從福壽取得、來源涉及中聯315槽的油品,先後驗出苯駢芘4.6ppb及8.0ppb,相關資料之後再由福壽轉交中聯,隨著下游客戶也驗出異常,問題已不再侷限於中聯單一槽體或製程,食安疑慮開始往供應鏈外擴。

問題從脫膠油燒到沙拉油 四家公司首度同桌

到了6月中旬,這起原本集中在中聯內部的食安疑慮,已正式擴及福壽、福懋與泰山。6月15日,中聯召開例行「股東廠品保聯繫會」,由總經理余凌冲主持,中聯、福壽、福懋、泰山4家公司均有相關人員出席,包括品保、研發及主管,超標問題也首次被搬上四家公司共同的會議桌。

檢方還特別把會議中的一個細節寫進起訴書。中聯當天是以「大豆脫膠油苯駢芘超標」說明調查情況,但福壽品保人員在會中提出,南僑驗出異常的已不是仍在製程中的脫膠油,而是沙拉油,並要求中聯處理;會後,中聯也把相關檢驗資料及315槽問題油出貨明細提供給福壽、福懋與泰山。

從脫膠油到沙拉油,代表問題已從生產端延伸到成品端;會後中聯又交出315槽出貨明細,也讓三家公司進一步掌握問題油可能流向。不過,這場會議並沒有讓事件立即對外通報,起訴書記載,中聯之後又陸續收到其他實驗室出具的超標結果,苯駢芘分別驗出4.68ppb及8.1ppb,警訊沒有消失,處理層級反而一路從品保、研發往公司高層升高。

兩週後,4家公司再度坐上會議桌,只是這次換成高層,6月29日下午3時許,中聯董事長蔡清松召集視訊會議,包括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福壽顏貼銓、福懋總經理張志賓,以及泰山總經理沈怡君、大宗事業處副總經理蔡國樑等人都加入討論。從5月15日第一份14.7ppb超標報告出爐算起,此時已經過了45天,但起訴書對這場高層會議留下的結果只有一句「會中仍無法得到共識」。

至於當天究竟談不攏什麼,起訴書沒有逐一還原,也沒有明確指出分歧是在通報時間、回收範圍,還是其他處理方式;不過,隔天泰山決定自行通報,也讓四家公司間的分歧正式浮上檯面。

泰山決定不再等 中聯董座致電「尋求轉圜」

起訴書指出,6月30日上午,隨著事件已被更多人知道,泰山內部甚至傳出可能有人準備吹哨,董事長劉偉龍因不願再承擔風險,決定向主管機關通報,但起訴書記載,中聯、福壽、福懋公司高層當時均表反對。

就在泰山準備把事情送出企業內部之際,中聯董事長蔡清松也親自出面,當日上午約9時,蔡清松透過LINE致電劉偉龍,起訴書以「尋求轉圜」形容這通電話的目的,但劉偉龍最後沒有因此改變決定。檢方認定,中聯眼見事情已難再隱瞞,最後才妥協,並在6月30日向主管機關進行通報。

把時間重新拉回5月15日,從第一份14.7ppb的明確超標報告,到6月30日正式通報,前後正好46天。這46天裡,超標證據從一份變成多份,問題也從半成品一路延伸到下游沙拉油;掌握訊息的人則從工廠及品保人員,一路往總經理、董事長擴大,四家公司先後在品保及高層兩個層級討論,最後才由泰山決定通報打破僵局。

這段內部處理過程,也成為檢方此次起訴的重要依據,檢方認為,相關責任不只在於掌握風險後未即時通報,部分被告在明知油品有食安疑慮後,仍涉嫌未向交易對象揭露並持續販售,因此另被依詐欺取財、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隨著案件進入審判程序,內部示警、會議決策與後續銷售情況,也將成為法院釐清各家公司及不同層級責任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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